第(3/3)页 他也承接过破产案件。 今西创办的律师事务所,具有破产管理人的资格。 所以,今西自然十分熟悉法院对于开启破产程序的谨慎态度。 的确,北原做出了这些反驳。 在法庭辩论上,无疑是合格的。 但是,在打动法官的效果上却有限。 因为,那位安部律师指出的问题,没有被正面回答。那就是目前日钢的净资产还是正的,并没有出现资不抵债。你说他报告日期不是最新的也好,还是有着其他什么问题也罢,冰冷的数字就摆在那边。法官按照这个财务报告来进行决定,是最安全的做法,至少不会有错。 简单而言—— 不开启破产程序,法官没什么风险。 但是,如果决定要开启破产程序,法官一定会无比仔细地审查申请的理由。只是单纯付不起到期债务,法官是不会同意破产程序进行。 今西刚刚在内心做出完这番评价—— 下一秒,就听到安部的声音响起道,“对方律师,刚才始终没有回应日钢净资产仍然为正的事实。的确,即使有钢铁工程停工、罢工等不利因素的影响,但是,这些事件是否一定会令日钢变得资不抵债,是不确定的。从这点上看,目前没有充分的事实依据,可以肯定日钢已具备破产的条件!” (本章完) 喜欢东京大律师:开局律所破产请大家收藏:(xiakezw)东京大律师:开局律所破产